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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同纠纷中的侵权责任如何确定

日期:2020-03-20    来源:法律快车整合

一、医疗合同纠纷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一是责任前提即依据事实基础不同。医疗违约责任以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关系为前提,而医疗侵权责任是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其行为构成侵权为依据,因此医疗违约责任不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只要医疗机构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责任,而医疗侵权责任则一般要有损害事实存在作为承担责任的基本事实基础。

二是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不同。 一般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责任.而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必须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作为其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在违约之诉中,患者对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主张该情形发生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医疗侵权之诉目前我国法律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即患者只需证明基本医患关系和损害结果的存在,而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医疗合同纠纷中的侵权责任如何确定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三、医疗侵权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权利的两类诉讼时效期间,即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和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几种特殊情况适用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因医疗行为而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医患之间只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然而,当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务给患者造成不合理医疗损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侵害患者的生命、人身和精神健康等合法权益。可见,在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案件中,存在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请求权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的规定,法官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应该允许患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请求权即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